市政与水利学院选拔任用部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
参照《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管理人员队伍实际情况,现制定学院部分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,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为标准,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、工作上有本事、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,把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,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。
二、选拔原则
(一)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原则;
(二)坚持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原则;
(三)坚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
(四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
(五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;
(六)坚持依法办事原则;
(七)坚持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原则。
三、选拔岗位
1、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。
2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 名。
四、岗位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
(一)岗位任职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强,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,善于科学管理、沟通协调、依法办事、推动落实,工作实绩突出。
3.专业素养好,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发展情况,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。
4.创新意识强,勤于学习,勇于探索,敢于攻坚克难,有开拓进取、追求卓越的韧劲,能够切实推进技术、管理、制度等重要创新。
5.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热爱公益事业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求真务实、勤勉敬业、担当作为,忠实履行政治责任;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;团结协作,群众威信高。
6.正确行使职权,坚持原则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严于律己,清正廉洁。
7.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入职满1年,近 3 年年度考核均在“合格”等次以上。
8. 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岗位任职资格
(1)综合办公室主任任职资格
①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②具有 3 年以上工龄,且有 1 年高校工作经历。
③应从事过党建、思政、行政管理相关工作。
④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(2)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职资格
①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②具有 3 年以上工龄,且有 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。
③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④应具有学生工作经历和相关管理能力。
五、选任程序
(一)制定公布方案
制定选任工作方案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,面向全院公布岗位名称、任职条件、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。
(二)民主推荐
由学院党总支组织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。民主推荐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,确定考察对象。
(三)组织考察
由学院党总支牵头,由纪检委员牵头组成考察组,依据任用条件和不岗位的职责要求,全面考察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。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,注重考察工作实绩。
(四)书面征求纪委意见
学院党总支按照《学院选拔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》规定要求,以《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表》的方式,书面征求纪委意见。纪委讨论研究后,作出书面答复。
(五)讨论决定
根据考察情况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实行票决制作出任职决定。
(六)任前公示
拟任用人选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。
(七)任职
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予以正式任命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选拔任用工作在学院组宣处统一指导下进行,由学院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。各工作人员要认真配合做好民主推荐、考察等工作。
(二)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领导作用,强化工作责任。
(三)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各项规定,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。
(四)加强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,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